我、攝影、攝影社(一)
其實,自從我第一次接觸攝影,不說接觸相機,因為攝影與相機間並非可以全然畫為等號,到現在時間也不算特別久,與多數成名的攝影家而言,我花在攝影的時間與他們相較,也不算甚麼,
其實。不過寫這篇文章,一方面是為的紀念自己這幾年所做的努力,另一方面,也許以後攝影社的學弟妹們可以試著藉別人學習的經過,來作為自己學習的參考。
從進攝影社開始,大一那一年有幾件事情我覺得是值的說一說的。首先是十月攝影社的北橫之旅,確切時間我已經忘了,不過是某個連續假日這是可以確定的,那是還有連續假日的幸福日子。我還沒買相機,其實,在那個時候。大概是因為高中的時候就長在社團鬼混,對社團的運作模式較為熟悉。我其實很快的就跟攝影社的人都認識了,也因為剛開學那一陣子老跑攝影社,所以在沒開學多久後,我就跟攝影社去北橫玩,那兩天,很多攝影社的幹部我都認
識了,包括那時的社長,也是我後來的師父,冠榮,三八的雅如,小花,承哲等人,雖然我連相機都沒買。不過跟學長姐熟,這是佔許多優勢的,我們不得不承認。你對這個社團會比較熟悉,也比較容易融進其中,對它也較有向心力,同樣的,你所能享受的資源會比較多。這是個很殘酷的事實。那時候去北橫的人只有我一個大一。莫名其妙的我就跟去的,所以,很多事情其實是很奇怪的,沒法子解釋,因為事實上有時候我其實也蠻孤僻的。
再來,就是攝影社的幾次外拍,我好像沒甚麼特別的印象,對社上辦的大外拍,其中,我記得有一次,我,伯如,還有另外一個我已經忘了是誰的人,三個人去淡水拍照,那時候大概剛買相機不久吧,其實,真的想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,就只能少數幾個人去,或是,自己一個人去,不然,真的很難。那一天,好像對相機的操作熟悉了一點。對自己的相機要你熟悉到它就好像自己的一部份一樣,這種感覺,只能意會不能言傳。有時候,可以不要透過觀影窗,想像自己取的景會是怎樣?
大一的課其實不重,雖然剛進大學,有點不太懂得如何應付大學的課業,不過,以前高中混慣了,大學也就繼續混下去,大一的時間,如果扣掉吃飯、睡覺的時間,說有三分之一的在攝影社度過,應該也不會太離譜。因為高中養成的習慣,沒事就在社辦鬼混,在暗房耗。
那時候,有幾件事情其實是可以說說的,首先是社內賽,我其實還蠻好勝的,跟同屆的人相較,總是不希望自己丟臉。所以那時候就蠻認真的,進暗房的時間很多,多少對沖片,印相的過程比較熟悉,雖然那陣子沒放出甚麼特別的照片。再來,就是昆昆的布列松,我到底受了洪昆昆多少影響,其實,我也不知道,我並不會特別喜歡布列松,就這些攝影家而言,不過,昆昆那時候的一些說法,多少給我一些啟發。大概他真正講過我的照片的,應該只有兩張。第一張是我在火車上拍的,透過車窗拍下移動中的車身以及週邊環境,S型構圖。試圖想像一下吧。他那時候看我這一張照片,他問我我是哪裡人,我現在還是覺得他很厲害,雖然我很喜歡吐他槽。他說我那張照片不安的情緒應該再加強一點,也是因為這種不安的情緒,他認為我是南部北上唸書的人。大概跟謝霆鋒的廣告一樣,可以說你好神了。也是因為這樣我覺得他講的話還算可以聽,不像有些學長,講不出甚麼屁來。那時候有一個學長喜歡在我面前講女性主義,偏偏我覺得他是最沙豬的人,每天只跟學妹拉咧,不說這個。後來,好像是大二的時候,他說我跟Robert Frank很像,可以去看看他的東西。我那一陣子就看了許多法蘭克的東西。還蠻喜歡的,多少有受他的影響。
再來,就是「一個人」這個主題。那時候,很喜歡文學院,現在也還是很喜歡文學院。大一有很多時間都在文學院度過,還有文圖。我那時候還沒跟我的女朋友在一起,大概是這樣的緣故,所以一個人出去拍照時,都覺得特別孤獨:P我那時候很喜歡一個人這個主題,我曾經說過,拍一個人這個主題的時候,其實都沒有人,因為,一個人,正拿著相機。這樣的思考模式,對我以後對攝影的觀感,有很大的影響。始終,我都覺得攝影者對被攝者是一種介入,兩者之間的關係,雖不至於對立,但被攝者對攝影者來說,至少是一種他(0ther),套句拉岡的話說。可以去認識這個人,他其實蠻有趣的。精神分析是一個很有趣的研究方法,對創作,或解讀都很有幫助。還沒講完一個人,我那時候,大一,如果真的說有一張照片可以說是代表作的話,大概就是這
張照片呢,那是一張文學院的照片,從普通教室這邊拍過去,我倒沒有去文學院正面拍腳踏車。文學院後面靠普通教室這邊,它的感覺比較陰鬱,比較符合我那時候的心境。我拍了一棵大樹,樹位於畫面的左側,它的枝幹延伸到右側的天空,右下角則是一張椅子。視覺重心會回到那張椅子上,而我,攝影者,以及其他成為的讀者,則藉這張椅子,與這張照片對話。為什麼會選椅子呢,我不知道,首先,我對椅子有偏愛,當然也有看過這樣的畫面。其次,椅子多少給你一點人氣,有時候,覺得畫面多一點人的感覺,會比較有生命,比較真誠。我有去看今年藝術季的照片,覺得那些照片好像都沒甚麼生命,死死的。有沒有人的味道(不說人文這個過於煽情的字眼),畫面理並不見得要有人存在,可以使用其他跟人有關的東西,諸如時鐘,記得茂仁有一張時鐘的照片,在十四號十五號公園要拆的時候拍的,我就很欣賞。(附帶提一點,其實我也想過把以前的照片給社上一份,但是,想到各位的保存能力,對待以前的人的照片的方式,就讓我搖頭:P)第三點呢,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,是我以後變成兩個人的時候,我女朋友跟我說的,日本有個畫家,也很喜歡用椅子來作他自己的象徵,後來,跟他老婆在一起後,畫裡從一張椅子變成兩張椅子,我很喜歡這個方式,很溫馨。所謂感動派的:P
那大一還有甚麼值的說的呢,大概就是我對女性主義的啟蒙吧(其實,女性主義者應該不太喜歡啟蒙這兩個字,充滿陽性氣息)。對於性別論述的接觸,我之後,不管是在創作,或是在解讀一件作品,都很習慣用性別來討論。在當下,各種文化理論充斥,要不受他們的影響真的很難。在現在作創作的人,真的不懂或真的完全拒斥理論的人,大概只有黃春明吧:P有一次,黃春明不知道跟黃毓秀還是張小妅對幹,黃春明說這些學院派的人,把他的作品解釋的很難看,讀者都看不懂。這種年代,還這樣堅持的人真的很少,樸直無華。
附記:以下的這一系列文章,都是我在嘉義實習的時候,無聊的時候,寫在以前攝影社的社版上的,那個我跟名凱還有貫銘,三0四的三個人創版的陽光沙灘社版,不過,時過境遷,物換星移,那個站已經倒掉了,而基於懷舊,我從學弟那邊拿到檔案的備份,之後,想把這一系列的文章,放到我的電子報及新聞台來,紀念懷舊一番。 今日,初到貴寶地,班門弄斧一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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