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、攝影、攝影社(十一)
那以下這段話,我覺得是有問題的,跟我的意思有點不太合。
『我覺得輝哥說的"非時間的領域"
指的是表達意念 傳遞訊息情感的媒介
如文字 影像 這些可以被固化在時間裡
具有相當恆久性 片段性的詮釋媒介
而正因為其恆久性及片段性
使得時間的影響被抽離了』
首先,說個與這個沒關的,可以去看看電影藝術形式與風格這本書裡面關於電影的時間、空間的介紹。記得應該有三種時間觀吧。第一個
是放這部電影所需花費的時間,另外一個是,電影的故事所牽涉的時間,可能是二十年,三十年,那第三種,我不卻定有沒有第三種,是
導演處理這個故事的時間觀,諸如順敘,倒敘等方式。所以,電影這個媒材,其他諸如戲劇、表演,歌劇,都有時間因素,但是它仍然無法原因重現。二十年的故事,不可能演二十年,當然你可以討論紀錄片。這個再討論。
那一般而言,媒材它的時間因素,與現實生活時間性的發展,或時間性的存在是不同的。所以,就多數媒材而言,它是無法攜帶時間意涵
的。所以,
我不同意『而正因為其恆久性及片段性,使得時間的影響被抽離了』
這樣的說法,因為,時間的因素並非被抽離,而是媒材本身無法承載。
此外,媒材的片段性,這個論點我接受,但是它的恆久性,我猜MONK要說的應該是現象界被媒材固定化之後,可以保存的較久。如果是這
樣的話,恆久性與片段性在此並列並不適當。那如果要說把片刻化成永恆這種噁心的話的話:P兩者,固然可以並列,但是跟下文,『使得時間的影響被抽離了』這句話好像接不太起來,上下文不太相關。
最後則是以下這段話:具有時間性的自我
『接下來是"具有時間因素的自我"
舉個例子好了!
就像今天的社團發展不能達到往日的水準(或是說 學長的期許)
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今日社團發展的各項條件相較於昔日 已經有了許多改變
而這些改變並不全是"事在人為"的
這就是時間的因素吧!
(這個例子看起來好像是個辦事不力的團隊偷懶的藉口
不過它只是我想到最簡單的例子)』
我們對於處理『自我』這個意涵,有兩種可能,第一種,比較基督教式的,在你出生的那一刻起,或是,上帝要你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,就存在了。就在那裡了,就好比一個promised land,那你的人生意義也就確定了,諸如選民說的想法。你的一生,在你來投胎之前偉大的上帝就幫你決定好了。那另外一種想法呢?上帝,不要用主動式好了,用被動式。人類是被上帝丟到這個世界來的,他管你要怎麼過,你的自我,要你自己去創造,去追求。自我不是此時此刻此地。而是昨日今日明日,here, there, everywhere,那自我就應該是包含時間因素。
所以,自我,有可能說要去發現自我,如果自我早就確定的話。當然也有可能必須要慢慢延伸,這就是我說的「具有時間因素的自我」。
那至於MONK所舉的例子,要是我要說明的話,我會說,因為沒有同時同地的比較基礎,所以比較是無法達成的。所以用之前的攝影社,
比較現在的攝影社是XX比雞腿,沒得比。『如果讓我再選擇一次的話』,這種話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再選擇一次的人是多年後的自己,而
不是多年前的自己。多年後的多年前的自己,也不會是同一個自己(我寫過這麼一篇小說)。既然沒有同時同地的可能性,比較,當然是不客觀的。
那至於廢人的其他問題,就等(十二)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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