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September 20, 2007

我、攝影、攝影社(九)之回廢人

我、攝影、攝影社(九)之回廢人



我、攝影、攝影社(九)之回廢人
我想知道
輝哥您現在還是以前所謂[高傲的作者]嗎?

說實在的
我很佩服這樣的作者(自己創作是為了自己爽)
因為我做不到我也沒辦法體會那是怎麼樣的心情或想法

我相信
{自信}是一個滿大的因素

其實,我認為所有的創作者都是在自己和別人這兩端之中遊走,我懷疑一個創作者的創作能完全是為了自己(我不太相信)
對我來說
我無法忍受那樣極端的孤獨
而且若失去週遭客體的FEEDBACK,INTERACTIVE或比較那麼我將不再知道我是誰。這是一個困擾我許久的問題,也是我不斷思考的問題

so 簡述我的問題
有人能完全不理會別人的想法嗎?
那樣的心情會是如何呢?

廢人果然是大師級人物:P

一問,就問到重點,當然這個問題,我也想了好久。

首先,廢人大概是情場一直很順利,所以無法體會吧:P

開玩笑的。

不過,某種程度的孤獨,會讓自己更高傲。孤傲。

當然,我還是個高傲的作者。

不過,有時候,自己創作不是為了自己爽,是為了自己痛苦。那種不得不發的壓抑,情緒,讓你不得不創作。你必須用某種方式,讓它宣洩出來,否則,就覺得自己似乎要炸開來了。記得許悔之有一次演講的時候說過,快樂的話

就不需要寫詩了。我,其實也是這樣子。在情緒極端澎湃的時候,我創作的動力會越強,那是一種所有的細胞都渴望要解放的感覺。會很想大叫。之後,年紀大一點,雖然不像以前那麼強烈,但是,偶而,那種感覺還是會再回來。

當然,自信也是一個很大的因素,某種程度的偏執,是成為一個藝術家的必備條件,你必須相信自己所做的是獨一無二的,你才有辦法在自己建構的世界中存活下去。其實,我們都還不夠偏執,諸如梵谷、或是達文西(我最喜歡的文藝復興人),他們都是很偏執的,當然要像梵谷這樣澎湃的情緒,以致於淹沒了自己。都不是我們這種每天說理性,律法的人所能理解的。但是,你必須瞭解,因為他們與自己不同,這樣說好了,對於梵谷這些人而言,他們可能是以極端的情緒左右他們的行為舉止。於是,他們不被瞭解,這是可以預期的。因為大部分的一般人都把他當成瘋子。不過,我想,他就是因為這種不被瞭解的苦悶讓它發洩在
他的創作上。與他相較,我是太過好命的,所以,我成不了真正的藝術家。我對於我的讀者。我並不是沒有人可以瞭解我,我女朋友,她真的是我這輩子最知心的伴侶。她都猜的到我在搞甚麼?而她懂,我也會很高興。只是,我不會把一般人當成我的閱讀對象罷了。有些人的話是不值的聽的。如果你要取悅大眾,這就必須讓自己更平易近人,這似乎有點降低自己的格調。對我而言,創作,是為我自己,以及為我深愛的人。每次我女朋友都會說,我比較愛我自己。也許吧。因為我喜歡我自己,即令你不喜歡我,我還是喜歡我自己。同樣的,創作也是如此。我喜歡我的作品,即令你不喜歡。

那得到掌聲對我而言呢?其中,最主要的要看他與我之間,得到心儀的人的讚賞當然是一種鼓舞。不過,以一個極端高傲的角度睥睨寰宇,這掌聲的重要性自然也沒有那麼重要。

總之,基本上我同意你的論點。但是,我天性孤傲,就創作這方面而言更是如此,雖然我的朋友很多,但是,很多時候我會喜歡一個人。所以在自己與別人的光譜中,我可能會把自己的這一端推的較極致一點。

最後,再講一下自我的問題。拉岡在他的心理分析理論中提到一個概念叫做鏡像階段(mirror stage),這個概念大致上是討論自我與他者(other)的分野。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一看文學理論導讀這本書,作者是馬克斯主義批評的大將,書林有,其中有一點很重要的是,藉由自我與他者的分離,以確定自己。有點忘了,不太知道如何說了。總之,我先看到鏡子中的影像,發現自己在鏡中的影像,與他者,或是我的母親的影像是不一樣的。所以,我突然發現我跟我的母親,或是其他人是不一樣的。簡單來說,藉著與別人的區分,以定義自己。因為我知道我不是你,所以我知道我是誰。

那別說理論方面的,這是我自己的心得,我,是藉由我所在乎的,及在乎我的,一切,所建構出來的影像。我也同意原來的我無法回溯。柯南說:事實只有一個。不過就後現代的時間觀而言,事實永遠無法重建(虧我還是念法律
的,這對司法生涯簡直是世界末日)。那自我的形象,有否可能重現。再講回時間的概念,因為沒有同時、同地的第二次發生的可能性。自我,或說這一刻的自我,永遠也回不來,那在非時間的領域裡,要還原具有時間因素的自我,有可能嗎?

到最後,怎麼去定義自我,就只剩下一種可能吧,立德、立功、立言:P自我被固定成某段歷史,但是,歷史是否存在。很懷疑。

我後面這一段講的很亂。思考一下,再重新回答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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